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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签进入韩国的签证制度的改善主要内容

DATE
2017-02-21

免签进入韩国的签证制度的改善主要内容

2017.3.1起实行

㈠ 目的

  ○ ‘为了成功推广预计2017年上半年全面实行的“乘客的事前确认制度
I-prechecking 制度)”,需要进行大量复杂的免签进入韩国制度的修订。

 

《免签进入韩国的类型》

a)一般免签国家(48个国家)

    ○ 作为可以免签入境韩国观光的国家公民,可以以观光通过(B-2)的签证资格进入韩国,滞留时间在30天以内。

b)限制性的免签入境

     ① 经由韩国去往第三国的情况可免签入境韩国

   ② 可免签入境韩国济州岛地区('98.4.15.

     ③ 频繁出入韩国的情况可以免签入境韩国('99.3.1

   ④ 航空乘务员和船员的家属可以免签入境韩国('99.3.1

     ⑤ 选择乘船多次入境韩国的中国人可以免签入境韩国('05.9.22

     ⑥ 中国青少年旅行团可免签进入韩国('07.4.1

     ⑦ 一般换乘者可以免签入境韩国('12.10.29

   ⑧ 在济州岛换乘的团体游客可以免签入境韩国('12.10.29

     ⑨ 持有日本团体签证的中国观光游客可以免签入境韩国('15.7.6

 

㈡ 改善内容

a)经由韩国去往第三国的情况可免签入境韩国

○ 通过对象国家的明确化,强化边境管理

 - 不适用国家:叙利亚,苏丹,伊朗,马其顿共和国,古巴,科索沃,巴勒斯坦,阿富汗,伊拉克,尼日利亚,加纳(5个国家(下划线)→ 扩大到11个国家

* 不能免签进入济州特别自治道的国家公民(11个国家)同样适用此标准

○ 为进一步吸引观光游客进行的制度改善

 -(扩大使用路线)韩国直飞路线 → 扩大使用直飞 ▪ 经由路线的乘客

 -(扩大对象国家)欧洲8个国的入境签证(永驻权持有者)→ 欧洲30个国家

 -(扩大中国人路线)作为持有欧洲30国入境签证的中国人回国时不需要申请签证

                     → 前往第三国的情况也同样认证

* 中国人持有欧洲30国的入境签证和欧洲8个国家的永驻权同样适用

○ 曾违反国内法律标准明确化

 - 非法滞留或违反其他国家法律的情况将处以500万(韩币)以上的罚款通告处分,没有接受处分者或强制遣返回自己本国者,以入境日为基准,3年以内禁止入国

○ 关于持有电子签证的处理方案

 - 持有电子签证的情况和打印出的电子签证纸都不可免签入境韩国。 护照上贴附有签证页面的情况及从4个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出发前往自己本国或者去往第三国的情况可以免签入境韩国。

「例:持有电子签证从中国出发前往澳大利亚时,无法使用澳洲的电子签证免签入境韩国,但从澳大利亚回程时,使用澳大利亚出境或入境章,可以免签入境韩 国(中国→澳大利亚,澳大利亚→韩国→中国)」

  今后根据欧洲30 个国家电子旅游签证许可制度,电子签证实行时以上规定 同样适用

 

b)对象为频繁出入韩国者,驻海外大使馆(领事馆)可发给5年多次往返签证短期签证(C-3-1),30日,5年往返签证,免手续费」

○ 频繁出入韩国免签的对象将转换为多次往返签证的发给对象

○ 频繁出入境者往返签证不适用的国家

 — 不适用国家:中国和未建交国家

    ※ 除开中国,古巴,马其顿共和国以外,新增未建交国家“科索沃,叙利亚”(5个国家)

c)乘务员及船员其家属允许免签进入韩国

○ 为了持有外国政府向非本国公民发放的旅游证明书(外国人护照)的船员方便入境韩国,允许免签进入韩国

 — 滞留资格和时间:观光通过(B-2),30天以内

d)利用船舶允许中国人免签多次进入韩国:废除

e)中国青少年修学旅行团:所构成团体人数最少3名(有一名领队)

f)中国团体(包括持有日本团签)的换乘游客名单提交时间调整: 48小时 → 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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