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滞韩外国人持有以下主动离境申报期间内获取的《主动离境确认书》,可在以下时间申请单/多次签证。具体内容如下:
□ 单次签证 (C-3-1, 滞留90天)
1.非法滞韩外国人的主动离境申报期间及申请C-3-1签证时间
主动离境申报期间 |
申请签证时间* (离境日起) |
’19.12.11.-’20.3.31. |
3个月后 |
’20.4.1.-’20.4.30. |
4个月后 |
’20.5.1.-’20.5.31. |
5个月后 |
’20.6.1.-’20.6.30. |
6个月后 |
※ 自离境日起过1年后不可申请
※ 若申请人满足同胞签证(C-3-8,H2,F4)或长期签证(D-2, D-4, D-8)的条件, 则不受以上申请签证时间限制。
2.所需材料
① 共同材料 : 签证申请表,照片1张,护照, 身份证,隔离同意书,居住证明(户籍为外地时)
② 《主动离境确认书》
③ 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④ 结核诊断书
□ 多次签证 (C-3-1, 滞留90天, 有效期一年)
签发对象 |
主动离境者持以上单次签证入境后,14天内在HIKOREA网站申报 |
申请期间 |
正常离境日起一年之内 |
所需材料 |
① 共同材料 : 签证申请表,照片1张,护照, 身份证,隔离同意书,居住证明(户籍为外地时) ③ 滞留地申报确认书(可在HIKOREA网站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