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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签证业务

签证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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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流程

DATE
2019-07-13

签证申请及签发流程


◈签证受理与领取场所:大韩民国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
自2019年7月15日起,持因私护照人士的签证申请受理与领取场所由过去的在“大韩民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变更为在“大韩民国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申请,希望所有签证申请人熟悉这一变更情况。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3101号
电话: 400-8133-666
网址: www.visaforkorea-sh.com


◈业务时间及业务范围

 

 驻上海总领事馆

 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

 业务时间

 周一~周五,工休日休息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每周一,三,五 9:00~18:00
每周二,四 9:00~21:00
每月第二,第四周的周六 9:00~12:00

 业务范围

 外交及因公护照,青少年修学团,家属死亡等紧急签证

 因私护照所持者的所有签证


◈上海总领事馆签证申请对象
1) 本领馆管辖区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1市3省)
2) 签证申请原则上是在户籍地管辖地区的领馆申请,其他细则请参阅《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指南》。

◈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签证申请种类及方式
1) 申请人直接申请:除C-3-2担保旅游签证外的所有个人签证
2) 通过指定代理机构申请:除团体旅游意外的所有个人签证
3) 通过指定旅行社申请:团体旅游及短期访问(C-3)签证

◈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签证申请委托代办条件
1) 上海户籍者申请签证可委托同为上海户籍的受托人代办C-3-9旅游签证
2) 商务会议类签证,受托人必须是邀请方或被邀请方的职员,需提交在职证明书
3) 单位团建活动为目的旅游签证,受托人必须是同单位的职员,需提交在职证明书
4) 直系亲属代办,受托人必须是被邀请人的直系亲属(限2寸以内),需提交家族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
5) 其他由于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及因病入院者等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可由监护人或相关人员代办,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所有委托代办,都需要提交指定格式的委托书和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签证签发结果查询方式
签证签发进程可以通过领馆的官网首页的“签证申请结果查询”进行查询
确认方法:①申请种类:点击“驻外使领馆”②区分:输入护照号码 ③英文姓名:姓与名之间需空格,大写输入 ④输入出生年月日


◈签证签发所需时间

 分类

 1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签证种类 

 家属死亡,病看护等人道主义事由 

 加急签证 

 修学旅行团
返签
因公护照 

 担保观光(C-3-2)
一般邀请(C-3-1)
商务(C-3-4)
留学(D-2,D-4)
医疗(C-3-3)
同伴(F-1,F-2,F-3) 

 一般观光(C-3-9)
在外同胞

(C-3-8,F-4,H-2) 

※ 以上基准只适用于签证审查时不存在问题的一般情形,若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材料或是出于对所提交材料进行真伪确认时,签证审查时间将会有所延长。
※ 加急签证仅限于持有返签号和申请短期访问(C-3)类签证的申请人。

◈签证手续费(申请人为中国籍基准)

 签证种类

 手续费
(单位:人民币)

加急手续费
(单位:人民币)

 签证中心手续费
(单位:人民币)

 单次签证

 短期签证
(滞留时间在90天以内)

 280 元

 140 元

 120 元

 长期签证
(滞留时间在90天以上)

 420 元

 140 元

 120 元


 双次签证
(6个月内2次的多次签证)

 490 元

 140 元

 120 元

 

 多次签证

 630 元

 280 元

 120 元


※ 签证手续费是对于签证申请的审查费用,即使签证申请被拒,或者申请多次签证,实际签发为单次签证,手续费也不予返还。(指定代理机构和旅行社收取的代办费用与本领馆无关)
※ 签证手续费只收取现金。

☞ 签证申请及签发的具体事项请参阅《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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