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先进行结婚登记后,再到驻华韩国领事馆进行结婚登记时准备资料如下:
[准备材料]
- 结婚申请表一份 (可在领馆填写)
- 当事人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当事人的结婚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处翻译公证(必须使用韩文公证)后,必须得到外交部或省外事办公室的海牙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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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修订日 : 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