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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簽證(VISA)/公證

領事業務消息

  1. 領事/簽證(VISA)/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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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寵物同遊韓國

DATE
2012-12-07

 

外國人居留須知
出入境外國人政策本部: http://www.immigration.go.kr/indeximmeng.html
HiKorea(外國人電子政府)
出入境管理辦事處
辦事處 電話 位置
首爾本部 02-2650-6211 首爾市陽川區新亭6洞 319-2
交通: 地鐵5號線,梧木橋站7號出口,步行約10分鐘
世宗路辦事處 02-732-6220 首爾市鍾路區三一路12 雲峴宮SK Hub大樓2樓 (慶雲洞89-4 雲峴宮SK Hub大樓2樓)
交通: 地鐵3號線安國站5號出口
仁川 032-890-6305~6 仁川市中區港洞7街1-31 (西海路213)
交通: 地鐵1號線東仁川站4號出口往東仁川地下商街8號出口方向出來,在東仁川站公車站搭乘12、 24號公車在出入境管理辦事處站下車
仁川國際機場 032-740-7013 仁川市中區雲西洞 2172-1,
仁川機場3樓出境大廳中央G櫃檯前
都心機場辦事處 02-551-6922 首爾市江南區Asem路53 (三成洞159-6)
交通: 地鐵2號線三成站5, 6號出口
釜山 051-461-3021 釜山市中區中央洞4街17-26 (忠壯路 14)
交通: 地鐵1號線中央洞站10, 12, 14號出口,步行約10分鐘
蔚山 052-279-8000 蔚山市南區梅岩洞 139-16
交通: 公車246, 256, 406 (海洋水產廳下車)
金海機場 051-979-1322 釜山市江西區機場入口路108 (大渚2洞2350)
交通: 地鐵3號線龜浦站或江西區廳站下車,搭乘307、11、13號公車
大田 042-220-2001 大田市中區牧洞路150 (中村洞16-8)
交通: 地鐵1號線五龍站6號出口,步行15~20分鐘後搭乘106、108、511、514、602號公車,在牧洞郵局後面,醫院對面
大邱 053-980-3512 大邱市東區安心路117 (檢沙洞1012-1)
交通: 地鐵1號線東村站1號出口約400m處
光州 062-381-0312 光州市西區花井路196 (花井3洞366-1)
交通: 地鐵1號線花井站2號出口錦湖公寓方向步行5分鐘
濟州 064-723-3494 濟州市健入洞673-8 (臨港路277)
交通: 搭乘濟州市內公車在濟州商業女子高中下車後步行5~7分鐘
與寵物同遊韓國

來訪韓國的旅客可以攜帶自己心愛的寵物一同旅行。但是若想要與寵物同行,有必須要遵守的規定。
若想與寵物愉快地展開旅程,請特別留意閱讀下列部分。

入境韓國

運送

由於各家航空公司與船運公司所適用的寵物運送規則與標準不同,建議事先向相關業者確認。大韓航空與韓亞韓空依據寵物(導盲犬等以外的狗、貓、鳥)的重量,允許帶入機艙內。但寵物與運送容器總重量超過5kg(11lbs)時,則必須託運搭載。運送容器(籠子)高度限制86~88cm(大韓航空)、84cm(韓亞航空)以內,即運送裝載容器的大小三邊總長必須在246cm以下,寵物與運送裝載容器的總重量在32kg以下才可。重量在5kg以下雖允許帶入機艙內,但飛行過程中寵物必須安置在運送裝載容器內。由於帶入機艙內的寵物必須放置於乘客前座座椅下方,(包含寵物在內)運送裝載容器的大小長、寬、高總長115cm(高度20cm~22cm(大韓航空)、21cm(韓亞航空)以下,重量5kg以下時,方可運送。除了寵物狗、貓、鳥以外的兔子、倉鼠、烏龜等其他動物不得以乘客航空機運載,請洽詢貨物託運代理店。每位乘客限運送攜帶1隻寵物,但未滿6個月的小狗、小貓、小鳥,允許運送攜帶2隻,但須各放進一個容器運送。

- 大韓航空寵物旅遊資訊: http://www.koreanair.com/
- 韓亞韓空寵物旅遊資訊: http://flyasiana.com/english

動物檢疫

所有動物抵達韓國後,必須接受檢查與檢疫。攜帶寵物入境的乘客務必在攜帶品申報表上動畜產品攜帶與否的欄位清楚標記。

檢疫規定(狗與貓)

輸入韓國的狗與貓相關的檢疫規定變更為以晶片移植與狂犬病中和抗體檢查為主,自2011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
詳細內容如下。

1. 晶片移植與狂犬病中和抗體檢查
狗與貓必須植入晶片,識別號碼必須記載於檢疫證明書上。
狗與貓必須於出發前3個月到24個月之間,在狂犬病國際認證機關接受狂犬病中和抗體疫苗檢驗,中和抗體必須最少0.5IU/ml以上,並標記在檢疫證明書上。
惟,非狂犬病疫區與未滿90日的寵物除外。
2. 具備文件與攜帶數量
具備文件: 進口政府機關所發行的動物檢疫證明書
- 晶片移植號碼、狂犬病中和抗體檢查結果
無事先申報可輸入的數量: 4隻
3. 進口檢疫期間
出生90日以上的狗、貓
- 移植晶片,並在檢疫證明書上狂犬病中和抗體標載有0.5IU/ml以上時 ☞ 1日(當天通關)
- 未植入晶片的情況 ☞ 必須等到完成晶片移植為止
- 狂犬病中和抗體 0.5IU/ml以下的情況 ☞ 接受狂犬病預防接種後,確認中和抗體達到 0.5IU/mi 以上為止
- 未移植晶片與未做狂犬病中和抗體檢查的情況 ☞ 完成晶片移植與接受狂犬病預防接種後,確認中和抗體達到 0.5IU/mi 以上為止
出生未滿90日,或非狂犬病疫區的狗與貓
- 完成晶片移植的情況 ☞ 1日(當天通關)
- 未完成晶片移植的情況 ☞必須等到完成晶片移植為止
※ 注意 : 全球標準型晶片(ISO Standard: ISO 11784/11785)規格以外的情況,進口者必須自行準備適當的判讀機。
4. 狂犬病國際認證檢查機關網站(預)
http://ec.europa.eu/food/animal/liveanimals/pets/approval_en.htm
5. OIE(世界動物保健機構)所訂的狂犬病非疫區
日本、台灣、賽浦拉斯(Cypress)、澳洲、紐西蘭、葡萄牙、冰島、關島、夏威夷、薩摩亞、開曼群島、’法國玻里尼西亞、馬丁尼克島、留尼旺島、沃里斯與伏塔那島、阿爾巴尼亞、多明尼加共和國、馬其頓、列支敦斯登、馬來西亞、瑞士(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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