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觀光簽證C-3-9(持非臺灣護照者)
*** 停留期間90天以內,有效期3個月, 單次簽證
*** 本人親自申請,可代領
*** 簽證核發日 : 10個工作天(不含申請當日、公休日)
*** 無法辦理急件
*** 如果台灣以外開立文件,需當地韓國大使館的公證或者apostille認證
*** 簽證費用根據國籍不同,NTD 640 ~ 8,000(臺灣免簽證費用)
-請參考以下網址:https://overseas.mofa.go.kr/tw-zh/brd/m_20387/view.do?seq=54&page=1
-具備文件
1. 簽證申請表, 張貼白底證件照1張(6個月內拍攝的2吋照片)
2. 護照(效期滿6個月以上)正本及影本
3.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4. 旅遊行程計畫(請詳細寫出旅遊日期、訪問地點及活動內容, 沒有指定格式)
5. 已開好的來回機票(不接受截圖的機票,只收正式開的機票)
6. 存款餘額證明(由臺灣境內銀行/郵局一個月內開立,餘額NT$10萬元以上;未成年者可使用父母名義之存款餘額證明書)
※本人名義的存款餘額證明書(一個月之內開立的正本)
※不收存摺正影本
7. (未成年者)本人及父母的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之內開立)
8. 居留證明
※以下資料均需一個月內開立之正本
- 依親:臺灣戶籍謄本正本(不接受戶口名簿)、配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父母皆為外國籍者,需提供父母在當地之結婚證明,並需經由當地韓國大使館公證或apostille認證)
- 工作:在職證明(正本)
- 學生:在學證明(正本)
- 外勞/移工 : 雇用合約書影本, 在職證明(正本)
9.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可向臺灣移民署申請核發, 最近三年的記錄)(正本)
-簽證申請程序
1. 簽證申請地點:駐台北韓國代表部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506室 駐台北韓國代表部
電話:(886-2)2758-8320∼5 (6線) #351
(簽證問題詢問時間:09:00~11:50 / 14:00~16:00)
※ 查詢簽證相關問題時,須告知簽證申請者的訪問目的及持有護照之國籍
2. 簽證申請及領取時間
09:00~11:50 / 14:00~15:50(申請時間)
14:00~15:50(領取時間,只能下午領取)
3. 簽證處理程序
※若需補件或察驗文件真僞,審查時間將有所延長,因此申請時請務必備妥一切所需文件
4. 處理程序
申請:填寫簽證申請表及準備所需文件後繳交
審查:察驗繳交文件的效力、根據訪韓目的所需文件的正當性等
簽發:簽證申請者本人或代理人攜帶申請簽證時收到的「收據」到本代表部領取簽證 ※如未攜帶該「收據」,必須由簽證申請者本人親自前來領取 (需攜帶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