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務部針對中止免簽證協定締約/免簽證入境待遇(計91個)國家/地區(含臺灣)之商務人士等
優先入境對象,自本(2021)年5月3日(一)起,實施電子旅行許可(K-ETA)制度,敬請參考。
ㅇ(現行制度) 相關地區商務人士需申請簽證後,方得入境
ㅇ(ETA實施後) 依照下列程序,不須申請簽證,持ETA許可便可入境韓國
1. (韓國企業) 向韓國國內相關單位申請ETA
2. (相關單位) 邀請企業審查後,向法務部(出入境審查科、金浦機場出入境外國人事務所ETA中心)申請ETA
3. (ETA中心) 將ETA審查結果通報申請企業
4. (韓國企業) 告知入境人士K-ETA審查結果 → 入境
※ 依據上述程序,獲得ETA許可者不須前往韓國駐外館處,即可入境韓國;
惟必要時將透過駐外館處並行實施現行簽證制度。
※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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