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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业务

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

  1. 领事业务
  2. 签证业务
  3. 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

签证申请时

1. 可在本馆申请签证对象

  •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户口持有者

  • 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管辖范围时需提交以下(任选其一)

  • 申请人名下显示有陕甘宁消费地点记录的信用卡、储蓄卡的银行流水帐单

  • 申请人名下近6个月陕甘宁手机号码话费缴纳发票

  • 申请人名下近6个月陕甘宁地区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外国人则可提供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居住许可等证明材料

  • 按签证种类划分,可申请签证领馆

  • 商务(C-3-4,C-4)签证: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

  • 留学(D-2,D-4-1)签证:学校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

  • 需要确认所属公司的签证:在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

  • 其它种类的签证申请人:请参考签证所需材料的『签发对象』

  • 返签号拥有者: 不限户口

2. 签证业务时间

业务种类

时间

申请

周一~周五 09:00-11:30

咨询

周一~周五 13:00-15:30

领取护照

周一~周五 15:30-17:00

3. 按护照种类申请签证流程

  • 因公护照 : 由省市外事办公室代办

  • 因私护照 : 由本人或者指定代办机构代办

4. 按签证种类划分,可以代办人员

  • 一般观光(C-3-9)签证 : 申请人2寸以内家属

  • 需要提供户口本(或者结婚证)以及代办人员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 短期商务(C-3-4)签证 : 同公司职员

  • 以单位名义委托的委托函(盖公章)以及代办人员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其他 学校以及团体的短期访问(C-3-1) : 同单位职员

  • 以单位名义委托的委托函(盖公章)以及代办人员以及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加急签证

  • 申请对象

  •  一般观光(C-3-9) 以及 短期商务(C-3-4)多次签证签发对象,返签号拥有者 等 具体内容请申请时咨询

但是, 加急签证在审核过程中由于补资料,确认事实等原因会延长审核时间,这种情况下加急费不退换。

6. 领取护照以及代领方法

  • 原则上本人领取护照

  • 出示领取凭证以及身份证原件

  • 代领方法

    1) 同一个户口本上的2寸以内家属

  • 出示领取凭证,户口本(或者结婚证等)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 其他人员

  • 申请签证时,申请人确认代领人员的信息之后跟签证官申请代领业务

  • 由于个人信息错误发生的所有问题由申请人承担

    以下签证种类不能申请上述2带领方式:

    C-3-1,C-3-4, C-4, D-2和D-4类

  • 具体内容请申请时咨询

7. 其他事项

  • 照片

  • 最近3个月以内拍摄的2寸(3.5x4.5)白底照片


  • 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交的资料

  • 护照首页(有换发页面需要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 户口本,结婚证,车辆登记证,房产证 等

  • 不能提供原件的资料(比如公证书 等)

申请时原件确认之后,返还原件

签证业务所需时间以及手续费

1. 所需时间

2024.05.20.起施行

签证类别

时间

家属死亡

原则当天出签

加急签证

3个 工作日以内

返签号, 因公护照, 修学旅行团

3个 工作日

一般签证

5个 工作日

在外同胞签证(C-3-8,F-4,H-2等)

6个 工作日

居住以及结婚移民等

10个工作日以上

但是,审核过程中由于补资料,事实确认等原因会延长审核时间。申请签证时请参考。签证预定签发日与实际签发日不一致。

2. 手续费(RMB)


单次

(90天以下)

单次

(90天以上)

两次

多次

团体

一般

280

420

490

630

105

加急

420

560

630

910

140

  • 本馆除了上述手续费以外不接受任何额外费用,请勿相信非官方指定机构。(与指定代办社或者旅行社的手续费无关)

  • 2017年7月1日起 USD 1 = RMB 7

审核标准以及拒签原因

本馆签发规定标准根据大韩民国出入境管理法执行,主要拒签原因如下:

  • 被入国禁止者

  • 递交资料中包含假资料或者跟事实不一致的资料

  • 证明不了跟邀请人的关系以及无法递交相关资料

  • 联系不上邀请人或者邀请方

  • 入国目的不明确(有非法滞留或非法劳动的可能性)

  • 无法确认入国目的真实性或陈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其他不满足签发条件

  • 申请人无法明确阐述入国目的以及停留时间,无法提交证明无非法滞留可能性相关材料的情况下,以以上规定为依据拒签。

  • 拒签原因无法通过电话或邮件查询,请通过本馆官网"签证申请结果查询"确认。

  • 即使已取得签证,如若不符合允许入国要求时,在韩国机场有被拒绝入境的可能。

  • 签证被拒2个月之后可以重新提交申请(结婚签证6个月),若有人道主义事由等需入国的情况下,可提交签证申请。

签证业务注意事项

  • 申请签证所提交材料不予以退还

  • 请通过本馆官方渠道(官网,电话,邮件)进行业务咨询,通过其他机关,机构,网站获取的信息视作无效。

  • 签证结果为拒签,本人取消,申请多次只取得单次签证的情况下签证费不予退还。

  • 签证后期审核过程中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需要时要求申请人进行面签。

  • 请注意,签证申请表误填或提交虚假材料会对签证审核产生影响。

  • 邀请函中需包含邀请目的,被邀请人信息,停留时间,邀请方信息(担保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若信息不明确会导致签证审核推迟,邀请函2张以上的情况请在每张邀请函上盖章或签名。

  • 若出现对使馆职员说脏话,恶言侮辱(大声),施暴,威胁或投掷物品,施加不当压力等情况时,最长可限制三年间的签证签发。

  • 另外,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陈述虚假事实,提交伪造或虚假文件的情况被发现时,最长可限制三年间的签证签发。

  • 大韩民国出入境相关问题资讯网站以及联系方式

    网址 하이코리아 (hikorea.go.kr) - 右上角点击“中文“

    电话(韩国) +82-1345

  • 其他情况咨询电话:

    电话 : (029)8835-1001,电子邮件 : xian@mofa.go.kr

최종작성일 实行日期 : 2024.05.17.